第一条 教学检查制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开展常规的教学检查工作对于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工作、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推进教学改革、增进教学交流、提升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水平,实现学校教学工作目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学检查的目的
通过对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及时了解教学工作的状态,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确保教学质量。
第三条 教学检查的内容和组织
教学检查包含定期教学检查及专项教学检查。
(一)定期检查
1.学期初教学检查
学期初教学检查以教学运行工作的准备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为主要检查内容。基本内容如下:
(1)教学准备情况。主要包括教学设施及设备的准备情况、教学任务落实和任课教师的安排调整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教学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课程安排表发放情况等。
(2)教学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检查各专业培养计划执行与变更以及审批情况、教学安排及运行情况、任课教师到课情况、学生报到及上课出勤情况、课堂秩序情况、开学初补考情况等。
(3)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抽查。抽查内容包括:自查、复查完成情况;对自查和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试卷命题(题量、题型、难度、范围、规范、分值比例等);教师阅卷(评分尺度、评分标准、规范记分、认真程度等);学生成绩(点名记分册、成绩折算、成绩比例分配等);试题中反映学生应用能力考核的比例;相关归档材料是否齐全。
(4)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和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学期初教学检查分为开学前和开学后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前3周和开学后第1-3周进行,以各相关部门自查为主,教务处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2.学期中教学检查
学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对于各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的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对于教学单位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基本内容如下:
(1)教学运行情况。主要包括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和管理情况、学籍和成绩管理情况、教学档案管理情况等。
(2)教学质量监控情况。主要包括对于学校教学监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所采取的举措。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学习效果、作业完成情况;检查教师教学情况:教学进度、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讲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辅导答疑、实验开出率等)情况、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规范及听课情况;检查各学院、教研室开展教师教研活动情况;师生座谈会中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
(3)教学基本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建设、学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
(4)教育教学研究情况。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工作计划、课堂教学改革及取得的研究成果的情况。
学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8~10周,结合各学院教学工作评估进行,先由部门自查,然后教务处组织进行集中检查。
3.学期末教学检查
学期末教学检查以对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和下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部署情况为主要内容,基本内容如下:
(1)检查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检查教学进度表和教室日志;对照课程标准检查教师授课教案;各学院领导、教师听课情况;检查教师成绩评定、作业批改和点名情况;检查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实验教学及其他实践教学完成情况;各单位教学管理工作总结情况、教师教学业务工作总结情况、各类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等。
(2)检查期末考试的组织情况。主要包括任课教师关于学生考试资格的确认工作;试卷命题(题量、题型、难度、范围、规范、分值比例等);考试任务的安排、考务工作的管理;考风、考纪教育方案及落实情况;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教育以及处理情况;检查校、院两级巡考制度的落实情况;试卷评阅、成绩登录等情况。
(3)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情况。在学生评教工作结束后,是否及时将评教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师,对评教成绩差的教师是否提出改进意见;在教师评学工作结束后,是否及时将评学结果反馈给相关班级,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分析报告。
(4)检查期末考试试卷情况。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要系统的、全面地对试卷各环节进行自查提出改进措施;各学院以开课部门为单位对各科试卷进行复查、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好试卷的归档工作。
(5)检查教学项目(重点专业、合格课程、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网络课程、教学团队、教改项目等)建设完成情况。
(6)检查教学档案归档情况。以学期为单位将教学档案进行归档。
期末教学检查从第16周开始持续到学期结束,以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
4.下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
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上新课、新上课教师试课及审查认定情况;课程安排工作等。
(二)日常教学检查
1.教风、学风常态化检查。各学院制订相关的日常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对本教学单位师生课堂考勤、课堂教学秩序、教师教学工作状态以及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检查结果记载存档,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加强管理。
2.领导听课与巡课检查。学校领导及各部门领导、各学院领导不仅经常深入到教学第一线听课,了解教学情况,还应进行巡课,实地查看各班级的教学秩序、师生互动及教学环境。通过听课与巡课,检查和研究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加强和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3.教务处随机抽查。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学习与作业完成情况,并召开学生座谈会以收集学生反馈。同时,教务处还将抽查任课教师的教案准备、授课进度、教学手段的使用、作业批改与辅导、教学效果等情况,并召开教师座谈会以了解教师的教学心得与困难。
4.校领导巡教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校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巡教活动,全面了解全校的教学情况。巡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施的使用情况、教师的教学态度与教学方法、学生的学习状态与课堂氛围等。通过巡教,校领导将直接掌握教学一线的实际情况,为教学管理与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日常检查不规定具体时间,进行随机抽查,以全面了解日常的教学与管理状态,确保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的持续改进与提升。
(三)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围绕学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开展,具体检查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
第四条 教学检查的要求
各学院应制定教学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听课、检查教学基本文件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工作记录,注意及时将各种材料收集、整理和存档。
第五条 教学检查的分析与总结
每项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相关单位均应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建议。教务处要及时地将各学院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教学检查的情况及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评价各学院工作状态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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